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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夸张!一次查出18名学生!福州司机被判刑!

太夸张

一辆7座小车

却硬是塞进18名学生


(资料图)

校车安全不容忽视。福清“80后”男子梁某为了利益,未经批准擅自改装7人座小车,并用这辆“疯狂”小车接送18名学生上学放学,如此严重的超载行为严重危及了学生的乘车安全。近日,福清法院审结该起危险驾驶案件。

2020年9月起

梁某开始使用小型普通客车

一天四次来回接送

某小学、某幼儿园学生

往返学校和福清市某街道

并向乘坐该车的每位学生家长

收取每月150元的车费

尝到甜头的梁某开始不满足于这些蝇头小利。梁某想着反正都是相同的路程,何不扩大客源让自己多赚些钱?于是,梁某便动起了歪脑筋,将小型普通客车后座进行非法改装,满载时可容纳近20人。

2022年2月至3月

梁某用该辆改装后的小车搭载学生谋利

2022年4月

梁某驾驶上述车辆载着18名学生

从福清市某小学出发准备返回时

被福清市交警中队民警查获

经核查

该车核定人数为7人

实载19人、超员12人

超过核定人数171.42%

属于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

截至案发

梁某因改造车辆超载学生

共获利人民币3000多元

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

梁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指控罪名成立。梁某有如实供述的从轻处罚情节,梁某因本案被先行羁押8日,依法予以折抵刑期。

依照相关法律规定,判决梁某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五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梁某退出的犯罪所得人民币三千元,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
法官提醒

梁某在无校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

驾驶非专用校车车辆从事校车业务

且车上人数严重超过额定乘员

导致车上18名学生处于高度危险状态

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

从事校车业务

必须依法取得营运资格

违法经营、严重超载

不仅不利于交通安全

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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